澳大利亚的海外投资规定旨在通过来自海外的住宅房产投资以增加本国的住宅供应,并促生新的建筑项目。
澳大利亚法律规定,非居民,即在海外生活的国外买家,禁止购买二手住宅房产。
非居民可以购买新住房,或购买空置土地之后24个月内必须建房,但前提是需获得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批准。所有非居民必须向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呈报其在澳大利亚所有的住宅房产投资, 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持有一年以上有效签证的临时居民获准购买一套二手房作为今后的主要居所。这种情况下临时居民无需向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报告。
临时居民还可以购买新住房或单块空置土地,且无需向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报告。然而,临时居民购买其他住宅物业,包括空置土地,将来可能会建多层住宅的土地,或现在旧房做重建等事先都必须需获得批准。条件是将适用于开发或重建。
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定期监查。任何违反1975条例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物业订单取消,罚款或监禁。
无资格的购买者可能会被没收定金或承担违约赔偿。
澳大利亚持牌代理商没能向海外购买者准确说明海外投资义务的可能要负民事赔偿。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可能还要承担罚款和赔偿(包括1974年贸易惯例法)。
FIRB更多详情,请登录网站: www.firb.gov.au,海外投资者可拨打免费咨询热线400-1122-388咨询。